审计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发展改革委,署机关各单位、各派出审计局、各特派员办事处、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审计署、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下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试行办法〉的通知》(审基发〔1991〕430号)已经不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审计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废止该文件。
审计署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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