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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成果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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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政府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为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开放和政府工作中心,全面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各项审计,每年审计的单位数由1983年的1200多个增加到2005年的12.5万多个。审计工作在促进增收节支、加强宏观管理、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推动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财政审计。《审计法》颁布以前,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在维护财经纪律,促进增收节支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1995年《审计法》实施后,财政审计发生重大变革,开始转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与下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相结合,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为主体,并实行了“两个报告”制度,即审计机关要向本级政府提出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自1996年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围绕促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等目标,突出对收入征收机关、政府部门、国债资金、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审计。通过审计,查处了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大量违法违规问题,分析揭示了经济领域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了细化预算、推行部门预算制度和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等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003年以来,随着审计工作形势的发展,财政审计工作有了很大的转变。实现了以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由财政收支审计并重向以财政支出审计为主转变;在支出审计方面,由主要审计中央本级支出向中央本级支出与中央补助地方支出审计并重转变,对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财政税收管理,促进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金融审计。在审计机关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金融审计主要审查国有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1995年《审计法》实施后,金融审计逐步转向对国有、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监督。2000年以后,金融审计紧紧围绕“风险、管理、效益”问题开展审计,以检查资产质量、查处大案要案、防范风险为重点,既注意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又注意发现资产质量和内部控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揭露一些重大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审计中注意从宏观上提出完善政策法规、提高效益、深化改革的建议,为促进加强金融管理、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规范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3、国有企业审计。中国的政府审计最早从企业审计开始,当时围绕企业财务收支的合规合法性,重点查处企业漏缴国家税收等违法违规问题。2000年以来,结合企业财务收支审计,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以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中心的企业审计路子,按照“摸家底、揭隐患、促发展”这一思路,重点审计评价企业会计信息特别是盈亏的真实性、重大经济决策合规合法性、资产的质量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辅分离及企业改制过程中有无人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企业领导人员遵纪守法和履行其经济责任的情况。2003至2005年,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企业30345户,促进上缴财政收入60亿元,移送重大经济案件线索1303件,成效显著。

    从2006年起,各级审计机关在继续做好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还积极开展了对企业效益审计工作的探索。

    4、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以促进国家农业与资源环境保护投入政策落实为目标,组织开展了农林水利、资源和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重点检查国家有关农业与资源环保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揭露资金投入、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和效益不高问题。2000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对国有土地、扶贫、退耕还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多项专项资金的审计与审计调查。通过审计,促进规范了专项资金的管理,为国家制定或完善各项方针政策提供了宏观决策依据。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已经成为政府加强农业与资源环保工作的有力手段。

    5、社会保障审计。针对中国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不长,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的状况,社会保障审计把揭露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检查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益作为审计的重点。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如养老、医疗、住房等问题,揭示社保资金管理和效益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政策、法规的层面加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力争使审计成果发挥最大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1995年《审计法》实施后,中国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审计制度。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由以工程管理、财务收支为主体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转向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相继对铁路、公路、水利、电力、城市基础设施等财政性资金投入比较大的十多个行业的数万个项目进行了审计,取得了显著成效,加强了建设资金和建设项目管理,为国家节约了大量投资,促进了投资体制改革和廉政建设。

    现阶段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投资审计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大效益审计的力度,着重查处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投资决策失误、管理不严、严重损失浪费以及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7、外资运用审计。外资运用审计是对政府利用国外资金建设的投资项目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这些资金的管理和潜在风险进行审计。外资审计机构履行着监督和公证的双重职责,即在依法对我国政府利用国外资金进行的投资项目和其他经济活动以及这些资金的管理和潜在风险进行审计监督的同时,向有关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提供审计公证报告。外资运用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审计机关坚持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加大了对利用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并积极探索效益审计,有效促进了项目执行单位积极、合理、有效地利用外资,促进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防范政府偿债风险、保证国外贷援款使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我国争取更多的国外贷款和国际援助提供了有力保障。

    8、效益审计。近年来,为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公共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中国审计机关普遍加大了效益审计的力度,由原来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逐步转变为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从真实性和合法性入手,运用专项审计调查、跟踪审计等手段,对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和综合效益作出总体评价,揭示决策失误、管理不善、严重损失浪费、效益低下、政策法规不完善等问题,审计结果普遍受到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到纠正,大部分审计建议得到落实。

    积极开展效益审计是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后效益审计将重点检查因决策失误、管理不严等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效益低下问题,促进政府科学决策,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9、经济责任审计。20世纪80年代末,一些地方审计机关开始对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试点。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为基础,运用审计手段检查领导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从而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免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从1999年起,为适应中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开展起来,审计对象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扩展到党政领导干部。目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已扩大到地厅级,对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工作也在逐步深入。1999年至2005年,全国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3万个,审计党政领导干部21.5万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万人。

    此外,中国政府审计机关还十分注重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反腐败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为配合国家反腐败工作的需要,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严肃查处了一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据统计,1999年至2005年,通过审计发现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经济犯罪案件达6800多件。
 
    中国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主要成果情况见下图(请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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