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五个严”举措推进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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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审计局始终保持“在路上”的心态、“管到底”的常态、“严到位”的状态,以“五个严”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把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

履“严责”,种好管党治党“责任田”。把全面从严治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审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落实“四级主体责任”工作机制:即“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负具体责任、审计组长对审计组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做到明责、确责、问责、追责相结合。关注廉政风险多发易发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制定《廉政风险点清单》《日常监督存在问题清单》,明确防控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

施“严教”,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微信群推送等方式,及时组织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审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通过上廉洁党课、布置廉洁文化走廊、建设党员活动室等方式,让审计干部深刻领会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通过集体过“政治生日”,开展家风教育、文化共建、寄语青年、家风家训征集等活动,营造严管厚爱的良好氛围;通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和职务犯罪庭审、听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增强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微信提醒等多种形式,在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前重申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要求,提醒党员干部紧绷廉洁“弦”,守好廉政“关”,筑牢防腐“线”。

行“严管”,织密廉洁从政“防护网”。围绕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复核审理、审计报告出具和审计结果发布等审计重要环节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作出整治和处理,对相关人员及时约谈提醒,传导责任压力,使审计干部感受到组织的关心、监督的存在、纪律的严明。出台《北海市审计局干部职工综合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北海市审计局聘用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有违反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廉政纪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绩效考核资格,并取消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立“严规”,形成常治常严“新常态”。从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入手,强化对审计干部监督管理,规范审计人员的行为。建立健全审计业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并梳理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审计执法、综合管理、作风效能等各个方面的制度汇编,把廉洁从审、依法从审的要求纳入干部管理和审计管理之中,切实将廉洁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实行审前提醒,审中巡查,审后回访,从事前、事中、事后对审计人员开展全程廉政监督,形成廉政纪律高压势态,促使干部职工明底线、知敬畏、讲规矩、守纪律。

抓“严惩”,念好纪律作风“紧箍咒”。坚持立审为公,执审为民,致力于揭露和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重大履职尽责不到位等廉政领域突出问题。积极抽调审计干部配合市委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纪委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办法(试行)》,在提高审计报告成果利用率、案件线索立案率、审计问题整改到位率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90%以上。联合市委组织部出台《北海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承诺办法(试行)》,进一步增强新任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减少因不了解经济法律法规而发生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覃嫦)

责任编辑:何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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