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审计局三项措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8日】
【来源: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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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黑龙江省绥化市审计局召开党组会议,结合实际制定三项措施,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月活动。在201611月,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月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小组学习会等形式,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主要内容,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学原文、谈体会、查不足、明方向,把全局党员干部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服务从严治党、服务党政工作中心的具体行动之中。

二是研究制定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以打造绥化“审计铁军”为目标,根据《公务员法》、《审计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研究制定《绥化市审计局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用制度规范审计机关党员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日常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绥化“审计铁军”,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审。

三是研究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的思路。深入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针对存在的审计监督跟进不及时、处理手段刚性不够、审计整改及成果转化不足、审计人员业务素质有待加强等问题,从增强审计的及时性、全面性、深入性、创新性、主动性、严肃性出发,深入研究2017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职能,服务从严治党、服务党政工作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思路,发挥审计机关在推进从严治党中的积极作用。(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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