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计视角下的企业借破产逃废债相关问题研究
经责司与科研所联合课题组
【摘要】破产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于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少数市场主体借破产逃废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侵蚀了社会信用根基,破坏了营商环境,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破产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法院在防范惩治企业借破产逃废债方面履职的程序合规性,总结了企业借破产逃废债两类主要手法,即进入破产程序前的资产转移和破产受理后的程序干扰,依据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等主体在防范企业借破产逃废债方面的责任,提出审计机关在法院审计中应在尊重司法裁量、恪守审计边界的基础上,围绕破产申请受理审查、管理人的选定和监督、破产程序推进等破产程序的关键环节,聚焦法院防范惩治借破产逃废债的责任履行情况开展审计,并结合典型案例归纳了审计关注重点,以期为审计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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