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1日】
【来源: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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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亚军

【摘要】2014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提出2020年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要求,审计署据此制定了《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在起草办法过程中,征求了会计审计领域的10余位学者的看法。本研究报告对这些学者关于审计主体、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送及其公开、审计方法等问题的看法进行综述,并提出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的建议和今后实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应关注的问题。在构建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方面,提出了以“办法+指引”方式继续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制度、分阶段借鉴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和方法、逐步探索对部分单位发表审计意见、研究注册会计师参与审计的方式等4条建议。在实施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应关注的问题方面,提出了落实政府财务报告审计的重点内容、优化报告编制流程以促进审计整改、多形式反映政府财务报告审计成果等3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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