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谈:做了好事要留名(07-3-6)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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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还有一些地区和农民,由于生产生活条件恶劣,缺少劳力、资金、生产技术等原因,尚未完全摆脱贫困境地。国家十分重视贫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制定了各项扶贫政策,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也逐年增加,不少部门和单位也积极响应和支持扶贫工作,筹集专项资金,派驻扶贫工作队,开发扶贫项目,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步伐。

    从扶贫资金的来源看,主要是财政资金,也包括一些社会捐助资金。如何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是十分重要的,这也是审计部门应该履行的职能和责任。审计机关除了通过账面审查扶贫资金是否全额及时拨付,还要到现场核查项目是否真正实施以及实施质量的情况。由于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多,且多为逐年拨付,资金分散,这给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带来困难。从以往对扶贫资金审查中也发现,部分扶贫资金存在被挤占挪用的情况,有些工程项目没有实施,工程项目大多没有明显标记,建设的年度不明,造成与资金相关的核实困难。

    最近,有审计人员在对某镇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时发现,该镇利用扶贫资金建设了四座桥,每一座桥前都立了水泥标牌,标牌上面注明了某某扶贫工作队的名字和工程建造的日期,做到扶贫资金使用与扶贫建造的工程一一对应。这看似不起眼的牌子,寥寥几个字,却能表明某项扶贫资金用在了某项工程上,让审计人员一目了然,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是有效防止扶贫资金被挪用;二是有效防止一个扶贫工程项目,可能冒出几个扶贫工作队的名。做了好事要留名,“留名”以后便于有效监督,防止冒名顶替,这种做法值得借鉴。(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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