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来源: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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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审计署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一)署机关职位。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前(含当日,下同)登录审计署机关报考人员信息登记系统https://edu.icnao.cn/uc/in4aGM进入面试阶段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出具《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审计署报考人员信息登记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提出放弃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特派办职位。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 发送电子邮件至招考单位邮箱(详见附件3)。

2. 电子邮件标题统一写为:XXX确认参加XXX(招考单位)XXX职位面试+身份证后四位(邮件样式详见附件4)。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3.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出具《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3月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至招考单位邮箱,同时将原件邮寄到招考单位。提出放弃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4.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按照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招考单位接受资格复审(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审计署机关XXX职位公务员面试材料”或者“审计署驻XX特派办公务员面试材料”。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请做好备份,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报名登记表(样式详见附件5)。粘贴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在职学习经历需注明),未按照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五)所报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

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

有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和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表格上须注明培养方式)。

2. 考生身份为自由职业者、待业人员、其他人员的,请另附页详细说明本人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地点。

考生在所报考单位参加现场面试(各考点信息详见附件3)。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4月9日(周日)。面试于上午8:30开始,请考生于4月9日上午7:10—7:40到所报考单位签到入场(其中:报考署机关考生由审计署北门进入),入场后封闭管理。截至7:4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形式。

考生依次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分别单独计分。

专业测试采取口试答题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开展审计工作的专业素质。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

(四)有关事项。

1. 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证书类材料原件(资格复审要求的(一)、(五)项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一张。

2. 每个面试组分职位采用随机抽签的形式确定考生的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指定考场进行面试。中午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休息和用餐。

3.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电脑、IPAD、耳机、手环等带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考生面试结束后,不得再次进入候考室,个人物品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送交本人,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离开。

五、体检安排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10%。

(二)体检人选的确定。

面试职位体检比例为1:1。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

(三)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4月10日(周一),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当天上午在各考点集合(具体时间由各考点通知),届时统一前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

进入考察的社会在职考生,需提供《报名推荐表》。《报名推荐表》格式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自即日起至考试前,请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非必要不外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提前安排考试出行、食宿事宜,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二)面试由审计署统一组织,无指定复习材料,不划定考试范围。

 

附件: 

1.面试人员名单.xls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doc

3.各招考单位地址与联系方式.doc

4.面试确认内容(样式).doc

5.报名登记表(样式).docx

 

审计署人事教育司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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