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审计署关于评选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6号)要求,经逐级推荐、差额评选,并经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80个、全国审计机关先进工作者45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10—50993470 50993471
传真:010—50993469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金中都南街17号
邮政编码:100073
全国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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