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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审计法》心得
云南省龙陵县审计局 赧光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简称《审计法》)于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决定于2008年 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审计法共7章,即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54条。《审计法》的修订,一是健全了审计监督机制,二是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责,三是加强了审计监督手段,四是规范了审计行为。在开展的“五五”普法学习活动中,我就学习审计法简述两点心得体会:
一、学好审计法是审计的根本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法律授予行政机关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力。法律规定能做的,行政机关及各级人民政府才能做。没有法律授权,就不能去做。作为公民,我们要学法守法。作为审计干部,我们更要学法守法,特别要学好审计法、遵守审计法。审计法是审计工作的指南,是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主要工具和武器, 它规范了审计行为。只有熟练地掌握了《审计法》,才能更好肩负《宪法》赋予的使命,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所以,学深、学透《审计法》,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是审计的根本。
二、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我们审计的神圣使命。修订后的《审计法》明确了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调整了事业组织、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明确了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增加了审计机关对电子财会数据及其系统的检查权、对公款私存的查询权、对财会资料及实物资产的封存权和提请有关机关协助权;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增加了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处理措施;将“审计报告”确立为审计机关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增加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所作审计决定的监督程序,明确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具体处理措施,确定了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救济途径。
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机关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各项审计法规和准则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使好审计监督权力。在审计监督中,我们必须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作为审计人员,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要在社会上树立起廉洁勤政的审计形象,做到学法、讲法、执法、守法,坚决杜绝各种自觉或不自觉的违法行为,争当执法模范。修订后的《审计法》,为我们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我们要借“五五”普法的东风,应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学好《审计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严格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学好审计法是审计的根本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行政,是法律授予行政机关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权力。法律规定能做的,行政机关及各级人民政府才能做。没有法律授权,就不能去做。作为公民,我们要学法守法。作为审计干部,我们更要学法守法,特别要学好审计法、遵守审计法。审计法是审计工作的指南,是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主要工具和武器, 它规范了审计行为。只有熟练地掌握了《审计法》,才能更好肩负《宪法》赋予的使命,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所以,学深、学透《审计法》,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础和首要环节,是审计的根本。
二、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是我们审计的神圣使命。修订后的《审计法》明确了对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调整了事业组织、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增加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明确了审计机关有权对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增加了审计机关对电子财会数据及其系统的检查权、对公款私存的查询权、对财会资料及实物资产的封存权和提请有关机关协助权;明确要求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审计决定,增加了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处理措施;将“审计报告”确立为审计机关对外出具的法律文书,增加了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所作审计决定的监督程序,明确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的具体处理措施,确定了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决定的救济途径。
修订后的《审计法》,审计机关的任务更重,责任更大。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各项审计法规和准则规定,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使好审计监督权力。在审计监督中,我们必须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谨慎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作为审计人员,我们严格要求自己,要在社会上树立起廉洁勤政的审计形象,做到学法、讲法、执法、守法,坚决杜绝各种自觉或不自觉的违法行为,争当执法模范。修订后的《审计法》,为我们开创了审计工作的新局面,我们要借“五五”普法的东风,应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方法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学好《审计法》及相关的行政法规,严格坚持依法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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