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应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湖北省审计厅 刘明亮
6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视察审计署时强调,要通过加强审计毫不留情地揭露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行为,揪住不放,深挖严查,让中饱私囊的人暴露在阳光之下,坚决清除侵蚀公共利益的“蛀虫”。从审计实践看,近年来审计署是高度重视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多次公告了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并披露了截至2013年6月最新办结的38起违法违规案件,不仅充分彰显了审计署对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坚定决心,同时也通过审计结果公开对违法违规行为和腐败分子形成了巨大的威慑。
从审计署向社会公告的这38起违法违规案件中不难看出,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预防腐败的机制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案件发生的环节和领域也相对集中,如公告中的案件多数发生在审批、决策、信贷发放和招投标等环节。有的利用公共资源“借道”若干非公单位,或培植代理人侵吞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有的利用虚假注资、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和虚假票据等方式,将违法行为隐藏在合法“外衣”之下;有的内外勾结,牟取私利,形成了“串案”、“窝案”。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将会影响正常的财经秩序,迫切需要审计机关加强监督,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后,就“反腐”话题频频发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措辞之严厉前所未有。在中央高层厉声反腐之际,各地纷纷“提速治腐”,呼应来自高层这股“反腐风”。审计机关作为国家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期待,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能充分认清身上所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深化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认识,牢固树立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是审计第一要务的理念,把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物作为审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主阵地,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切实发挥威慑效果。此外,审计机关还应坚持实行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审计监督,“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从而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减少问题发生的几率,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人民群众相信,审计机关一定能够不负众望,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从审计署向社会公告的这38起违法违规案件中不难看出,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影响经济发展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完全解决,预防腐败的机制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况下,经济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案件发生的环节和领域也相对集中,如公告中的案件多数发生在审批、决策、信贷发放和招投标等环节。有的利用公共资源“借道”若干非公单位,或培植代理人侵吞财政资金或国有资产;有的利用虚假注资、虚假项目、虚假合同和虚假票据等方式,将违法行为隐藏在合法“外衣”之下;有的内外勾结,牟取私利,形成了“串案”、“窝案”。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将会影响正常的财经秩序,迫切需要审计机关加强监督,切实加大对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的打击力度。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后,就“反腐”话题频频发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措辞之严厉前所未有。在中央高层厉声反腐之际,各地纷纷“提速治腐”,呼应来自高层这股“反腐风”。审计机关作为国家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其他部门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我们期待,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干部能充分认清身上所肩负的责任,进一步深化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认识,牢固树立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是审计第一要务的理念,把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物作为审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主阵地,集中力量查深查透,切实发挥威慑效果。此外,审计机关还应坚持实行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案件查处结果公告制度,通过审计监督,“倒逼”各项制度的完善,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从而减少问题产生的根源,减少问题发生的几率,维护正常的财经秩序,促进廉洁政府建设。人民群众相信,审计机关一定能够不负众望,当好反腐倡廉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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