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县全面加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30日】
【来源:山东省沂南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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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起步于1999年,当时只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的审计,发现审计监督滞后,有些问题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制止,审计成效和审计质量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为解决离任审计存在的弊端, 沂南县从2003年开始试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自2005年起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年审制”,实现了对所有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审计全覆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沂南县坚持对乡镇党政“一把手”实行同步审计,实现了“五个统一”,即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报告,统一评价、统一结果运用。“年审制”和“同步审”的实施,有效缩短了被审计单位审计监督间隔周期,对于规范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领导干部法律和经济责任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以来,累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745个,其中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审计项目124个,审计领导干部 869人次,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2亿元,损失浪费问题2640万元,移交司法、监察机关案件2起。

    一、沂南县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步审计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沂南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的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了正科级的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编制17人,并组织公开考选专业人才14人,为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05年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加强领导干部年度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和审计结论落实暂行规定等有关配套文件,对乡镇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的组织实施、审计评价和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为同步审计的开展提供了制度规范依据。
    
    (二)严格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每年年底,沂南县审计局都会同组织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情况和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需要,按照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提出下一年度领导干部任中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的建议计划,同时明确实施同步审计的领导干部人员名单,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并由县委办、县府办将工作方案印发各相关单位,由审计部门严格按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如遇到年度内组织调整,部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可能出现一人调整,而另一人未进行调整的情况,沂南县审计局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重新确定实施同步审计的期间,做好与下一审计期间的衔接,避免重复审计现象的发生。
    
    (三)创新组织方式。为破解当前任务重与人员少难题,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在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审计内容上的一致性,沂南县审计局积极整合审计资源,以经济责任审计为基础,同时融合进行其他专业审计,实现“一花多果”、“一果多用”。在研究确定全年审计项目计划时,围绕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单位,统筹安排其他专项审计项目,减少重复审计,丰富和充实审计项目的内涵。在审计项目组织实施时,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同时进点,同步实施,相互衔接。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对审计方案中确定的相同审计内容实行同步取证,共享审计结果。今年结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共安排预算执行审计10个,乡镇财政决算审计5个,专项审计8个。这一组织方式,有效解决了一年中多次重复到一个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减轻了审计人员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全年审计项目质量。
    
    (四)深化规范审计内容。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领导干部履职重点也发生相应变化。从基层乡镇情况来看,重大决策都需要经党政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表决,日常工作管理中也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无法严格区分党委、政府领导承担的责任。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沂南县审计局不断调整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向领导干部工作绩效及所在单位内部控制延伸,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转方式、调结构、贯彻上级有关政策法规以及遵守有关廉政规定等情况,并按乡镇、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分类建立审计评价体系,明确细化主要指标,规范审计评价内容,增强了审计评价的可操作性,提高了审计绩效。
    
    (五)建立审计结果运用机制,为县委管理使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在干部年度考察时,将审计情况作为谈话和汇报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干部调整时,实行任前审计,做到不审计不上会,不过审计关不上会,有效解决了领导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问题。同时,为每位被审领导干部建立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实现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管理。该档案以审计对象为目录,以审计查出问题为内容,以审计时限为索引,系统记载每位领导干部在不同岗位的经责审计情况,为全面了解、认识、评价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二、推行领导干部“年审制”和“同步审”,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在干部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一)推动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促进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注重发挥审计教育职能,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通过日常审计工作和政策宣传,被审计对象逐步加深了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认识,明确了自己在单位经济活动中所处的责任主体地位,增强了在行政决策和经济管理活动中的经济责任意识。二是注重发挥审计警示职能,增强领导干部守法尽责意识。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个别干部,沂南县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和问题金额,分别作出并落实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对问题突出、数额较大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制度,由组织、纪律、审计等部门共同约谈,取得“批评一个教育一片、处罚一个警示一批”的良好效果。三是注重发挥审计预防作用,降低领导干部岗位责任风险。“年审制”把监督关口前移,实现对领导干部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缩短审计检查周期,帮助领导干部及早发现经济决策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避免从犯“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有效帮助和保护了干部。
    
    (二)规范单位经济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收支、管理漏洞和损失浪费等问题,及时向被审计单位通报,帮助分析问题产生根源,责成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研究预防措施,从根本上消除管控盲点堵塞漏洞。通过连续实施年度审计,各乡镇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率和问题资金规模呈现明显下降趋势。根据2013年度经济责任审计统计数据与2005年度对比,在资金项目增多、数额增大的情况下,查出违纪违规金额降低48%;私设“小金库”、账外账、挪用专款等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已基本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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