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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解读(浙江)
 
【时间:2020年03月17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字号: 【大】 【中】 【小】

11月27日,省政府副省长朱从玖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了《关于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整改报告)。现将今年整改报告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在部署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方面有什么特点?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省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审计工作的着力点、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关键点,把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到实处。具体到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车俊同志在主持召开的两次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上,都要求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通过一次审计解决一批问题,举一反三,健全相关制度,当好国家财产的“看门人”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袁家军省长多次就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和指示,强调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既要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促进标本兼治,又要放大审计成果的效应,强化举一反三。9月,省政府召开全省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自觉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聚焦聚力重点难点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进一步严格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审计整改效果。省政府将审计事项落实情况纳入省政府部门年度绩效考评,推动省级部门扎实主动抓好审计整改。

二是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绝大多数都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按要求建立台账,逐条研究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有关主管部门认真指导、监督本行业扎实推进整改,有的开展了全行业整治行动,并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省审计厅印发了审计整改督办单和详细问题清单,加强整改指导,持续跟踪督促,严格把握标准,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真实性和效果,确保审计整改质量。

三是整改成效显著。相关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审立改,有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即已整改,有的在审计指出问题后,通过上缴国库、补征税款、收回贷款、归还原资金渠道、统筹盘活、调账等方式积极推进整改。截至2019年9月底,绝大部分问题得到了整改,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已整改问题金额395.53亿元;同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共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06项;还通过约谈、追回违规所得、移送司法机关等强化问责,共处理处分相关责任人104人。随着整改工作的持续推进,成效还将进一步显现。

二、从整改结果情况看,今年审计整改成效如何?

审计整改报告的内容主要是针对今年7月份省审计厅受省政府委托,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的《2018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结果。从具体整改情况分析看,今年的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显著,审计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已整改落实。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整改举措和效果归纳起来,主要体现在“五个助推”。

一是助推重大财政政策贯彻落实。针对财政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我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优化收支结构,着力破解政策碎片化、资金分散化问题,积极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预算绩效管理等重大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加快处置闲置(滞留)资金、清退违规支出(发放)款物、完善预决算草案编制、强化部门预算执行和监督、深化财政专项资金改革、修订完善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等方式落实整改金额173.79亿元。

二是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省政府着力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组织对全省各市县开展第二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专项督导,精准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加大对金融风险防控力度,加快处置“两链”风险和银行不良贷款,妥善处置非法网络借贷,努力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各地通过撤回协议、转移或变更回购主体、偿还借款、纳入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等方式,有序推进债务化解工作。按照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省委“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的要求,突出源头治理、精准施策,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小康计划。如对救助补助资金审核不严,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救助资金的问题,涉及的市县采取追缴收回资金、追责问责等措施,已整改金额453万元,追责问责7人,同时修改和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审核流程,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再次发生。

三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针对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放管服”方面问题,省政府全面施行《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从地方立法层面率先破除改革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打造稳定、可预期、法治化的最佳营商环境。针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方面问题,省政府积极推出减税降费系列举措,按照“顶格优惠、叠加享受”的原则,全面落实增值税下调、小微企业和科技型初创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困难企业社保费返还、电价气价下调等政策,促进减负降本。针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问题,省级相关部门、市县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10方面31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地,实施“一企一策”帮扶计划,为民营经济增氧、造血、强体。

四是助推民生政策落地。针对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方面问题。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我省率先在全国出台了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办法,社会救助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问题。各地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各项部署和政策要求,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健全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

五是助推规范权力运行。针对行政管理缺失,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作推进缓慢、污染防治工作不到位、基本农田和粮食功能区长期抛荒、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滞后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各地政府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整改过程中注重查漏补缺、在补齐短板上精准发力。通过整改,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行使权力,促进解决了当地多年未决的难点。

三、下一步如何做好持续督促整改?

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是由于需一定的时间及程序、或客观条件所限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相关单位对该类问题均已制定后续整改计划或方案,省政府下一步将督促有关单位和地方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一是持续加强跟踪督促。对尚未整改到位事项,各职能部门将加大跟踪督促检查力度,紧盯问题整改,做好分类处置;省审计厅将加大督查力度,持续跟踪督促。对整改进度、整改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重点问题,纳入政府督办范围。对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移交有关部门(单位)严肃追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二是着力破解难点问题。对成因较复杂,尤其是对涉及多家单位或历史遗留整改有难度的问题,主管部门要指导责任单位认真查找根源,研究对策措施;对涉及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整改的事项,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帮助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困难。按照《浙江省政府部门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审计事项整改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发挥正向激励和反向督促作用。

三是注重健全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同类及相似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力争做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原因的分析,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对症下药,建章立制,有效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体制机制等引起的,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抓住整改的契机,加大对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废改立”,以改革促规范、以创新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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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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